上海青浦監獄原副監獄長涉嫌受賄受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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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宋寧華)昨天,四四歲的青浦監獄原副監獄長、政委翁黎明因涉嫌受賄在市2中院受審.根據檢方指控,翁黎明在二零零三年初至二零零五年七月之間,違規為服刑罪犯變更勞役崗位、辦理離監探親和減刑、假釋,并因此得到服刑罪犯原公司領導的回饋,以遠低于市值的價格購得五套商品房,獲利一七六萬余元.青浦監獄刑務處原主任毛仕強也因同樣案由被控受賄. 二零零三年年初,上海山海企業(集團)原老總堵某因犯罪入獄.山海公司當時的董事長楊某、總經理朱某通過關系認識了翁黎明.楊、朱2人提出想到青浦監獄探視堵某并希望翁黎明給予堵某關照. 在翁黎明的“關照”下,堵某的工作崗位從水泥工轉到了抄報員、圖書管理員.二零零四年一月,在翁的“關照”下,堵某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,并由此獲得了2次減刑,折減刑期二年七個月.除了違規減刑,堵某還在翁黎明的“照顧”下于二零零五年“51”及二零零六年春節兩次離監探親. 二零零三年三月,楊某、朱某主動向翁黎明提及公司正在開發“遠景佳苑”樓盤,可為他提供優惠房源.不久,翁黎明便讓自己的父母以每平方米三零零零元的極低價購入了1套商品房.之后,翁又以極低的價格購買了4套商品房,通過轉手拋售獲得高額差價.同期,翁黎明還主動將楊某、朱某介紹給毛仕強,讓他也享受到了1套超低價的商品房. 二零零八年年底,翁黎明將升任上海市監獄管理局副局長1職,然而,在任前公示期間,他的上述違法行為被人舉報.去年一月,翁黎明在妻子的陪同下向單位黨委坦白了受賄1事.